留了鬍子

20071201鬍子照

我也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應該是送老媽出國的那個週末開始,我突然決定不刮鬍子,小修,但是不刮,看看會變成怎麼樣。

高中時我沒有刮鬍子,每每被教官念說我的鬍子該刮,但我秉持的刮了就會越長越快的原則,就是不刮,直到畢業的那個暑假,和阿布、李大哥從墾丁一路玩回台北的那幾天(其實也沒幾天),我才真正開始刮起鬍子。

大學期間,有陣子我還蠻努力認真的刮鬍子,一週約莫兩次。一開始只純用熱水,後來好像是受了冠成還是隆易影響,我開始用刮鬍泡。禮齋浴室和廁所洗臉台分開,想用浴室熱水其實不太方便,我都是用大鋼杯裝一半外面飲水機滾燙的熱水,然後兌著一半冷水,用熱騰騰的水來抹臉,然後擠一球刮鬍泡,抹勻了之後打上臉。

每次我兌著冷水時都會想起很小時候看的環遊世界八十天。當然我大四上了葉李華的課之後,才知道作者儒勒·凡爾納甚至被譽為硬科幻之父。不過小時候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主角Phileas Fogg為了他的僕人沒有正確的送上水溫華氏86度(攝氏30度)的刮鬍子水,而是低了華氏兩度(華氏84度,攝氏28.89度),而被開除,才有了後來的新僕人,萬能鑰匙巴斯巴度,後來才在八十天旅程中屢屢化險為夷。

當兵時,我從入伍到退伍,幾乎都維持著兩天刮一次的頻率。在成功嶺入伍訓,以及在步校時,往往時間較緊,沒有閒情逸致打上刮鬍泡,甚至往往用冷水刮,好在入伍時正值七八月,鳳山步校又炎熱到十二月,也能湊合。

我在大學時用的刮鬍刀是舒適牌,因為高中時那個「男人的刀,舒適牌刮鬍刀」實在太令人印象深刻,甚至我後來換成吉列,還被阿布說「那你就不是男人了」。我那時候買的是舒適牌最貴的刮鬍刀,鑽石三刀片,手感沈重,用起來很過癮,但是很難洗,刮沒多久刀片中就會塞滿鬍鬚,只好換一個刀片。

所以後來我入伍後,開始改用吉列,甚至退伍後,還買了貝克漢代言的動力刮鬍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吉列的刀片很容易清洗,幾乎不會塞住鬍鬚,所以只要我能忍受刀鋒鈍掉,我可以好陣子不用換刀片。

上班後,我也是大致上維持的兩天括一次的頻率。包括老爸在內,很多長輩(以叔伯區多)都說我可以留留看鬍子,看起來很有烙腮鬍的潛力。但直到老爸走之後的那兩個禮拜之前,我沒想過我可以讓鬍子留到多長。

根據習俗,老爸走後直到告別式完之前,我不能夠刮鬍子,也不能剪頭髮。所以在告別式那天,我在影片中捧著牌位、骨灰塔的樣子就是滿臉鬍鬚,但是沒有修過,加上常常激動落淚,顯得憔悴而憂傷。

然後不知怎麼,從大約11/10送老媽出國的那天開始,我突然不想刮鬍子。其實我現在通常是一、三、五刮鬍子,週六、日不刮。但是到了週一,我還是不想刮,就順勢留了下去。我的鬍子長得很快,沒多久就有人發現我開始留鬍子。我還自我解嘲說我是在學另外一位同業朋友。

不過留鬍子到現在約三週,我已經開始覺得有點不好玩了,因為慢慢會覺得臉頰下方癢癢的,偶而還會覺得很熱,還好現在已經冬天,不然我大概一週前就受不了了。

我打算下週或是明天就刮掉,如果還沒看過我「這輩子目前為止鬍子留最長」的樣子,趕快找機會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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