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我回應痞客邦籃球邦中一位作者芒果所寫的「MVP爭議—評分標準到了該改的時候了」一文。
MVP和某些個人獎項(如年度第一隊、年度最佳防守球員)一樣,是由記者投票產生,所以總會令人有太過主觀之疑。不過我看完該作者文章之後,覺得不是很認同。本來寫寫facebook分享就好,結果一下子寫太長,乾脆在部落格發篇文章當做記錄好了。
本文開始
MVP的精神理所當然是「最有價值」,對誰最有價值?當然是球隊。球隊價值何來?當然是以戰績為最重要的價值。也就是說要選年度MVP,應該是要選一位該年對於球隊最有價值的球員。(亦即MVP != player of the year)
原作者對於記者把選票投給「“大幅度進步戰績”的球隊的球員,而且最好是“出乎預料之外的進步”」這件事情感到不滿,認為需要有更客觀的評定方式。但為什麼轉隊而來造成戰績大幅進步的球員比較容易得獎?因為這代表了轉隊的球員的確對於該球隊有明顯的價值。而如果一直球隊年年都是分區冠軍或前幾名,那球員本身對於球隊的價值自然是不容易引起注意。
是不是該每年換個人得獎,這點當然是有爭議,要說誰拿過了所以今年該換人這種理由雖然聽來鄉愿,但是實際上卻是很容易發生。理由很簡單,因為投票是主觀偏好,當發生換人得得看的情況是,多半是該年的確在「最有價值」這件事情上有所分歧,在沒有絕對客觀的數字依據下,當然是有可能因為A已經得過,所以今年我想投給B的情況。
我知道原作者的意思是希望選擇MVP有個客觀標準。但是所舉大聯盟賽揚獎的例子卻不慎妥當。
賽揚獎就是選最佳投手(Pitcher of the year),所以不管是墊底皇家的Zach Greinke或是水手的Felix Hernandez都值得拿這個獎,也不會不合理。因為除非投手每場都是完全壓制,不然勝投場次一定會和該隊得分能力有關連,如果你剛好在一個得分能力貧乏的球隊,想要多拿勝投自然不是易事,但卻和投手能力不見得有直接相關。
如果是以MVP為例,那2003年遊騎兵戰績美聯倒數第四,但個人成績超好的A-Rod拿下MVP,就是非常詭異的事情了。
我將上文貼到原作者部落格,似乎反而造成原作者疑惑,回應如下:
但是最後面我想說一下就是
arod個人成績超好拿下mvp,跟去年felix個人成績超好拿下cy young有什麽差別嗎?兩個都是個人成績優秀,球隊成績爛,拿下個人獎項,怎麼能說我舉的例子不佳呢?
我的回應如下:
我多寫了A-Rod為例似乎讓板主誤會了。
請注意,我的意思是賽楊獎定義就是「年度最佳投手」,所以頒給球隊戰績差,但個人成績好的投手毫無疑問,過去老是看重勝場次的確是個問題。
MVP的定義是「最有價值球員」而非「年度最佳球員」,所以A-Rod 03年遊騎兵戰績倒數第四卻拿MVP會令人疑惑。
我第一段就說的很清楚,MVP不是player of year,頒給球隊戰績不好的球員,我會很難理解他的價值何在。(不論籃球或棒球,可都還是團體運動。)
最後,我重新看了該文一遍,原作者在文中提到「然而我不僅要問一個問題:什麼是“年度最有價值球員”?大家可能會反問:不就應該是該年打的最好的球員嗎?事實上,並不是如此」如果原作者將「年度最佳價值球員」和「該年打最好的球員」畫上等號,自然會有這篇文章的疑惑,那我只能說,「最有價值」和「最佳」不管是用中文或英文,都真的是不同的意思。
update:
原作者在底下留言邀請去那邊討論,所以我又寫了一點東西,一併附錄如下。
芒果的回應:
恩,我文章裏面也有反證,戰績不是他們現在頒發mvp的標準,因為KG和Kobe拿mvp的那年都不是聯盟最佳戰績我一直覺得最有價值球員未必一定在戰績最好的球隊。舉個極端的例子,今年rose拿mvp沒有人有意見吧?好,那把他丟去今年殘破的騎士好了,你覺得他就算打出一樣的個人成績,能帶領球隊拿下62勝嗎?那如果他沒辦法帶領球隊拿下62勝,是不是證明他今年不該拿mvp?
另外,針對你的質疑,我來解釋一下。我會舉投手的例子是因為棒球是個投手主宰的運動(這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吧?),CY獎除了是最佳投手之外,基本就是個年度最有價值投手獎,MVP則是最有價值打者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歷史上有多次CY獎也獲得MVP的人物,最近的一次是Clemens,但是從來沒有mvp也獲得cy young的。所以說我舉賽揚獎的例子,我覺得是很正確的。
跟你的討論很有意思。另外想請教你一下,你認為所謂的最優價值的是定義是什麽?我的文章中也提到了,我根據反證法,消去了許多可能,最後我認為現在媒體投票的標準是以“無法預料的進步”來作為MVP的投票標準,我也批評了這種投票標準,不知道你對這方面的意見是?
我的回應如下:
我還是回到定義本身。我想我們應都認同MVP中文就是他的英文原意:最有價值球員,那我一開始也有提到,我認為所謂最有價值是球隊最有價值,而球隊價值來自戰績。但是我並沒有說,最有價值等於最佳戰績。
KG和Kobe拿MVP那兩年該球隊都不是聯盟戰績最佳,但並沒有影響他們對於該球隊戰績的絕對貢獻。
你第一段的例子我覺得的問題在於,我想我們都知道,球員如果能力夠,換隊可能可以維持同樣個人成績(所以才會有你的假設),但是球隊能否拿下勝利,還是有化學因素和其他隊員的影響成分在,所以的確, rose假設今年是在騎士,那維持個人成績可能比較容易,但是要帶騎士拿下62勝是比較難。
而如果,他今年的確是在騎士,個人成績一樣,但騎士一樣爛到爆,那我實在也想不出來他為什麼有資格說他對球隊最有價值。
關於賽揚,我指得還是定義。它的定義是最佳投手,但這不會自動等於是最有價值投手。或許有時候我們會因為行文方便或是為了強調它的重要性,所以稱它為最有價值投手獎,但它終究不是以MVP(most valuable pitcher)為名。你硬要說這兩個相等當然不是不行,但是那我就沒什麼好發言了,因為當Cy Young Award = Most Valuable Pitcher,那我一開始的立論就有問題,自然是可以導出你原文中的想法。
所以我必須強調,我之所以覺得不妥的原因就是,賽揚獎是最佳投手獎,但絕對不完全是最有價值投手獎。
順帶一提你說的「歷史上有多次CY獎也獲得MVP的人物,最近的一次是Clemens,但是從來沒有mvp也獲得cy young的。」這句話有語病。我懂你的意思,但是這話邏輯有問題,你可以想想。
小結一下
我的觀點很簡單,就是最有價值球員不等於最優秀球員,所以我不會認為用個人戰績來質疑為何拿不到MVP或是質疑得票多少是件合理的事情。
至於「何謂最有價值」這點的確是很主觀。其實我一開始的回文就有說,「無法預料的進步」是最容易看出球員對球隊的影響和價值,所以自然當球員轉隊而球隊又有好表現時,最容易拿下MVP。
老實講,我覺得最有價值的定義就是要對球隊戰績最有幫助,別說kobe或是KG那兩年了,連MJ第二次付出的02-03年,我都認為如果巫師那年能夠打進東區強八甚至前五,那MJ就值得再拿一次MVP了。理由就是你批評的,因為這位球員為球隊帶來了「無法預料的進步」,而這,還不夠有價值?
如果要批評的話,我覺得去批評棒球裡面的金手套獎還比較實在,那才是真正沒有客觀標準純憑印象選出來的獎項。(別說守備率啊,那種東西在stathead裡面應該是沒啥意義的)。
非常有趣
說實話,我那篇文章留言不少,但是Mario大的留言讓我很感興趣,因為你的邏輯很好,敘述也很有條理,我很喜歡也很希望能跟你這樣的朋友多聊聊
不知道是否願意移駕我的blog繼續討論?我已經回覆你的之前留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