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以前,你跟我的關係,就跟所有工作上的點頭之交一樣。我們有彼此的MSN、臉書甚至還有電話,卻幾乎不可能會有聯絡,有也不過就是,一堆社交場面的客套話。
然後突然之間,我結結實實的開始認識了你,認識你的故事,知道了你的喜好,然後不可自抑的喜歡上你。
一切來的太突然。
我不知道這對我來說,到底是好還是不好。畢竟過去好幾年來,我也沒有真正跟你聊過什麼,但見面倒也不尷尬,要找到彼此也不是什麼太困難的事情。只是突然之間,我們熟了,話多了,傳來傳去讀訊息多到我現在重讀要花上幾十分鐘,卻可能不小心就這樣把這輩子我們的緣份都用盡於這兩個月中。
人生奇妙的事情很多,感情的事情應該是數一數二的排在那前頭。
R問我,你喜歡他嗎?我說對,只是現在似乎已經結束,也不是很重要了吧。那兩張明信片和一張卡片依然排在我書桌架上顯眼處,而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我是否該把他們收進抽屜以求眼不見為淨,甚或可避免未來不必要的麻煩;但又好像Die hard II裡面的布魯斯威利和The Defenders裡面的James Belushi一樣,老是把早就該拿下來的婚戒戴在手上,好像這樣就可以表示其實並不是那麼刻意要弄成這種明明就是自己搞砸的情況。
N問我,你的菜條件是什麼?我想了想,說完之後連自己都覺得自己何德何能有辦法大言不慚的說出這些偏好?但是誰叫我遇見了你,我無法再告訴自己其實看不對眼、不喜歡、聊不來、沒那麼聰明,也可以多認識。
其實我不該奢望你很快忘記他的,畢竟現在想來,或許幾個月後我也依然無法忘記你。因為那些美好的過去,因為美好的你。而這一切,其實你、我、他,和所有陷在過去的人,也都經歷過,而且都懂得那固中滋味。
只是這世界就是這樣運轉,總是要很難得很難得,才會在對的時間點,遇到一個你喜歡也喜歡你的人,然後才會有那麼一點機會,一起走下去。所以那些人才應該那麼慎重的珍惜彼此。
我猜對你來說,我並不是那個人,也不是那個時間,不過這一切倒也不是第一次發生,所以聳聳肩,倒個30ml Auchentoshan 12yr到杯子中,搖晃一下,深吸一口驚人刺激的濃郁香氣,小口啜飲。再翻翻馬修,聊個幾頁,上床睡去,倒也不致於不習慣於那股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