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台灣已經第四天了,但是從回來的第一天到現在,我似乎都還停留在那段匆忙趕路,吃漢堡薯條,每天喝各式咖啡,還有每天醒來就是滿眼新奇事物的日子裡。
這段行程,共計23天,開車總里程是1357+111=1468英里,約2348.8公里,早超過我當初預估的1000英里行程。而紐約和波士頓雖然沒開車,但是每天搭著地鐵往來各個景點,說不定也有幾百英里了。
23天,2300公里,我們跑過了洛杉磯、聖地牙哥、舊金山、紐約、費城、波士頓六個城市:UCLA、Stanford、UC Berkeley、NYU、Harvard、MIT六座大學(還有路過UCSD);Angel Stadium、Petco Park、McAfee Coliseum、AT&T Park、Shea Stadium、Yankee Stadium、Citizens Bank Park、Fenway Park、Dodger Stadium,九座大聯盟球場,San Jose Giants小聯盟球場一座,Stanford、Harvard、MIT大學棒球場三座。
於是暨兩年前30天跑40座棒球場之外,今年我們去美國23天,也是紮實的跑了13座棒球場。
我不知道跟在我旁邊南征北討的Rachel對於我把他本來預估是「美妙輕鬆的美國行」,再次轉為疲憊瘋狂的棒球場之旅有什麼感覺。真是辛苦了。
這個美國行的起源是Rachel動念的旅行,但當我想起Paul在我一篇文章中留言說「要去得趁早, 在你還仍然是動物的時候,別等到成為植物或礦物時, 就比較難再熱血了…」,我就忍不住開始查起MLB各隊官網,開始把這個旅程,自動和MLB球隊賽程做起交叉比對。熬了三個晚上,美國千里行的行程0.01版出爐,裡面只有我們可能會去的城市的主場賽程。
此時約為五月底六月初。
然後懶性發作,一拖拖到七月初,原本想透過CNET招牌去拉點贊助,但最後實在太趕。於是我在CNET上的大聲嚷嚷,此刻看來只是顯示我的亂七八糟而已。
累嗎?當然,不然也不會最近三天平均要睡到十個小時,卻依然頭昏昏沈沈。好玩嗎?當然,這是我們第一次出國自助旅行,而且一去就是20天,見識各種各樣人事物,怎麼不令人回味無窮?
貴嗎?廢話….。
每次想到旅行,我總是無可抑制的想起同袍好友蔣哥。我們這次的行程自然不如他兩年前的還美行來的屌,他的on the road可能比較接近苦行僧的自我修行,我們這種兩人20天花人家3人77天一樣旅費的行程,看起來就是度假玩耍一樣。
但旅行不是比賽,蔣哥說「偉大的故事都是從旅途上開始」,他的文章分類是「永遠都在旅途上」,而我則是用了「旅行的意義」。各自帶著不同的想法和期待上路,也會有不同的收穫和想法回家。
回家了,回家第四天了。我的心似乎依然徘徊在那各國人種充斥、各種語言迴響的亞美利堅東西兩岸。而王家衛和Lawrence Block聯合編寫的My Blueberry Nights,則異常適合在回程新航飛機上伴著入眠。
2008年,美國千里行,到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