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感謝海哥兒再次留言幫我打氣加油,不過,他列的負面教材,其實我大部分都寫了。另外,我今年寫的這種東西是要怎麼暴走啊,我也很想暴走啊,現在想來,去年的大暴走雖然累,但其實還真是過癮,每天不同球場、開車、吃東西、玩樂,爽。
回歸主題(其實已經不是主題的主題)。回到台北之後,我開始和國小的死黨一起去打棒球。他打的很好,事實上,他各項運動都很好,長得也蠻帥的,我們國中念不同學校,但是依然常常聯絡。我去他家時,偶爾會發現他生日時,收到的一大堆女生送的生日禮物,而我國中時大概連生日都沒有人知道。
好,我又岔題了。重點是,他是個運動很好的人,記得他喜歡當投手,不然至少要當個游擊手、二壘手或是中外野手這種比較重要的位置。他們家族在木柵是個大姓,我假日常常會和他們家一群人去打棒球,包括他爸、叔叔、哥哥、堂弟等等一群人。
我原先並沒有特別守哪個位置,我一開始真正加入的球隊應該是和我同一個補習班,支持統一的那位同學的球隊。我們會約在星期天早上(那時候還沒有週休二),去政大河堤棒球場…旁的草地打球。他們其實還蠻認真的,還有找一個政大的學生當教練,有一起湊錢當隊費,買壘包、球棒、護具等等(還買過一個沒啥用的球棒加重器)。
我就這樣和兩群人瞎混,有時候和國小同學打,有時候不知道怎麼就加入的球隊打。我的球隊裡面有個傢伙,瘦瘦的,但是手腕力量用的超好,球投出來還帶有尾勁,搞得連傳接球都不太有人敢和他對練。他當然很適合當投手,球速以國一、國二僅是玩棒球的學生來說,打得到的人大概沒幾個,問題是,沒人敢接。
然後,似乎是某次練球時,我不小心被獅子軍同學,看到我接捕球似乎挺有架勢,至少敢接,甚至連球速超快那位的球,也勇敢的接了下來,於是乎,我的位置立刻確定了:捕手。
應該沒有小朋友開始打棒球的時候,第一志願是想要當捕手吧。畢竟那是個不太會有人注意,一場比賽要蹲著半場,還最有可能被球打到各種部位的位置。(洪一中有次說,他全身上下,除了腳底板,每個地方都被球打過)
但我接了捕手之後,開始喜歡上這個位子。理由大概是,大部分的文章都說,捕手是全場的指揮官,需要有很聰明的頭腦,這句話實在太讓我受用了,加上那時候不知哪聽來ID野球的威力,還有古田敦也這位帶副無框眼鏡,一派斯文的日職超強捕手魅力影響,我就呆呆的蹲起了捕手。(靠,我明明味全最支持的是黃平洋啊)
總之,我的位置確認為捕手,於是球隊的面罩變成我的財產,還自己去買了一個捕手手套,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先寫到這,明天繼續吧。這是第二十四天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