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很無聊,既然政府沒有也沒必要替娛樂服務業作些什麼,為什麼需要要求政府幫職棒做什麼呢?不過既然咱們趙大會長剛接任半年的時候就公開說過:「政府一直說棒球是國球,不過,政府為棒球做了什麼,為職棒聯盟又做了什麼。」那我們就來看看,政府應該幫職棒做什麼好了。
瘦菊子說得很好很直接:
沒聽過大聯盟要求美國政府為他們做什麼,除非遇到放水案的「黑襪事件」、禁藥事件或球員罷工之類的大事,公權力才會介入,但基本上主導的還是大聯盟辦公室。
簡單來說,如果我們把職棒看作一個娛樂服務業的話,那它的本質和經營一個企業沒有什麼差別,波士頓賽爾蒂克甚至還有發行股票,實在很難想像政府去幫助什麼。而且如同瘦菊子和許多人都看出來的,政府將替代役球員交給職棒代訓,但是職棒球隊卻弄的亂七八糟,還抱怨補助縮水,然後還要四處放話說球員不夠,不足以成立二軍,這是一個企業嗎?還是只是一個哭鬧的小孩子呢?
政府其實應該要補助,或者說的確應該要幫助棒球的地方,還是在於球場。目前台灣有進行職業比賽的球場皆為公立,而有幾個球場的確已經老舊不堪,需要重建。既然台北市政府以BOT的方式來建立小巨蛋,其實球場的部份也可以考慮用這種方式來重建。
不過或許重點在於,球隊願不願意花錢來投資球場呢?這不是簡單的虛擬主場問題,也不是一句認養就帶過去,而是真的把一個球場當作自己的資產來經營。政府將球場交給球隊,球隊可以拿來作有效的運用,包括拿來在非球季,或球季中沒有比賽的時候營利,這的確是政府可做到的部份。
另外,劉保佑去年拿下總冠軍,提出可以讓政府以租稅減免的方式,吸引大企業來經營職棒,這部份也不見得不可行,只是問題還是在於,想要經營職棒的企業,會不會真的以經營企業的心態來作。而更重要的是,聯盟的制度到底要不要改,領隊會議不能夠凌駕於聯盟之上。
政府說棒球是國球,如果是以輔助運動的角度來看的話,我會建議應該要多送球員出國去,而以棒協的名義來經營冬季聯盟,也是個不錯的方法。
當然,更重要的是,不能夠再讓簽賭事件來傷害職棒了,這部份如果公權力再不介入,我覺得政府可以直接把「棒球是國球」這句口號丟到垃圾桶了。
這是第十八講。
兄弟啊,雖然最近我覺得人生無趣,不過我看到你的抱怨了~ 特來捧個人場 🙂
加油啊!至少你比我有毅力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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