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彙整:Mario

一個人的旅行

Share 自從我離開業界後,好陣子我沒有自己出來旅行了,上次已經是一年前意料之外的E3@LA。 開著電視,試著用聲音把一個人房間的孤寂填滿,然後不由自主的花錢購買Wifi時數。人在四星酒店的頂樓,落地窗映照出夜景,但依然開啟Facebook、寫著文章,彷彿這樣才能感覺自己的存在。 於是一個人的旅行,老是弄的很像是出差。 所以帶了兩瓶啤酒,希望藉著酒意,當爬上床時我可以很快睡著,忘記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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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P之所以叫做MVP–回應痞客邦MVP爭議一文

Share 這篇文章是我回應痞客邦籃球邦中一位作者芒果所寫的「MVP爭議—評分標準到了該改的時候了」一文。 MVP和某些個人獎項(如年度第一隊、年度最佳防守球員)一樣,是由記者投票產生,所以總會令人有太過主觀之疑。不過我看完該作者文章之後,覺得不是很認同。本來寫寫facebook分享就好,結果一下子寫太長,乾脆在部落格發篇文章當做記錄好了。 本文開始 MVP的精神理所當然是「最有價值」,對誰最有價值?當然是球隊。球隊價值何來?當然是以戰績為最重要的價值。也就是說要選年度MVP,應該是要選一位該年對於球隊最有價值的球員。(亦即MVP != player of the year) 原作者對於記者把選票投給「“大幅度進步戰績”的球隊的球員,而且最好是“出乎預料之外的進步”」這件事情感到不滿,認為需要有更客觀的評定方式。但為什麼轉隊而來造成戰績大幅進步的球員比較容易得獎?因為這代表了轉隊的球員的確對於該球隊有明顯的價值。而如果一直球隊年年都是分區冠軍或前幾名,那球員本身對於球隊的價值自然是不容易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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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相愛,然後傷害彼此

Share 人們相愛,然後傷害彼此,你很難理解,但是很多時候就是這樣。 我花了100分鐘看完飯飯之交,然後莫名其妙的為艾希頓庫奇冷淡的掛上電話、為娜塔莉波曼飛車去他家最後哭著離去而差點掉淚。 這當然不是什麼太值得令人高度評價的電影,只是傷心人別有懷抱,總是容易想太多。 你總是在失去之後才會惦記,但人生可不比電影,不是每次都可以在一百分鐘之後來個大逆轉,才發現原來男未婚女未嫁,一切都是誤會,苦苦等待總會有好結局,多喝兩杯才發現原來自己真是忘不了對方。 當然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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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Review:很馬修的「恐怖分子的洋傘」

看到本書最後1/5時,我就覺得,這實在是很馬修史卡德的一本小說。當然,此書出版時,卜洛克的馬修系列已經出到第十二本「一長串的死者」,馬修也早就已經戒酒了,只是說裡面的主角島村 / 菊池不斷喝酒、不斷走路坐電車遊走於東京,然後不斷的打電話、跟人問話還有莫名就會被人愛上等,實在是很難讓我不想起馬修。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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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夏天來了

Share 終於,夏天來了。終於,走上屋頂,風吹的我涼爽而不再寒冷 我已經快要,快要,忘記了你。而我知道我自己已經忘了,什麼是愛情。 我還是喜歡純飲,威士忌。不喜歡那種拼酒一般的乾杯。倒一杯兩指的Single Malt,慢慢、慢慢的啜飲,最好是Laphroaig,用濃郁而香淳的碘酒味,把眾人阻擋在外面,把自己的孤單乾淨的放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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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review:網路殺神,網路科技人會喜愛的科幻驚悚小說

Share 守護程序I網路殺神是在描述一個死去的遊戲公司執行長,透過超卓的智慧和程式能力,打造了一個在死後才開始逐步掌握整個世界的程式(就是書名Daemon,這對於熟悉Unix系統的人應該很熟,一般讀者就把它當作是一個程式就好了)。 作者Daniel Suarez寫的節奏和故事情結都非常不錯,包括一開始就有很多難以解決的謎團,再把事件的層級往上拉到聯邦等級,以及令人匪夷所思的機關設計和動作場景,明顯就是幫好萊塢動作片打造的故事。 熟悉網路世界和網路遊戲的人,大概一下子就會聯想到「電子風暴」遊戲公司的「門」應該就是影射真實世界中的「暴雪」(Billzard)打造的魔獸世界(WOW)。而把目前對於科技、網路和程式的恐懼無限上綱,的確就是「網路殺神」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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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亮濛上了霧氣

Share 騎車去布魯日和騎車回家的路上,台北的天空突然清澈的不像話,隨著夜深,從藍慢慢轉為靛藍。但等我終於回到家,得空可以上樓頂的時候,天空卻悄悄蒙上了薄薄的雲,連月亮,都濛濛的渲染上一層霧氣。 拿出了iPhone,打開了趁特價買的Star Walk,喔,原來連明亮月光都無法掩蓋的星星,就是天蠍座的心塑二。身體繞著天頂轉了360度,卻彷彿聞到了在你身旁看著你用Star Walk看星星的味道。 早就放棄了停止想念這件事情,這不合人心力學。但倒也不會放縱,就把它當作月亮上的霧氣一樣,淡淡的,風一吹,頭甩一甩,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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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該有個可待的地方

Share如果認識我的人,應該都知道近年來我最愛的一個作家名為勞倫斯卜洛克。他是位類型小說作者(也是暢銷排行榜常客),筆下有五個系列,其中最讓我喜愛的,是馬修史卡德這位酗酒又戒酒的前紐約市警察私家偵探系列(好複雜的身分)。 而每次我在店裡想要喝酒時,總會想到他在1986出版,堪稱系列中最純粹寫酒吧的一本書,「酒店關門之後」。在酒店關門之後中,阿姆斯壯酒吧酒保Bilie Keegan跟馬修提到一首歌,歌名Last Call,Dave Von Ronk所唱,歌詞美,翻譯的也很美,網路上依然不難找到這首歌。 這是首清唱曲,乍聽之下你會覺得有點無趣,但是多聽幾回,就會聽出味道了。也難怪馬修在書中會叫比利不斷再放一次,放到把整首歌的歌詞都放進書中,連書名都是摘自歌詞中的一句話。 然後我就倒上了一杯Talisker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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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的往前走?

Share 不知不覺,來到新公司也過了四個月多月。不知不覺,每天下班看中國的財經網站、日本共同社和朝鮮日報寫亞洲財經網摘,隔天清晨七點起床看CNBC、彭博、BusinessWeek、路透、WSJ寫歐美財經網摘,八點送稿的日子,也過了四個禮拜(還是更久??)。不知不覺,時間一直在走。就像我才記得我剛剛去看了秦小雅招待我們的SBL開幕戰,怎麼一晃眼,連冠軍戰都打完了? S說,我的文章有溫度;V跟人家介紹我時,說我是個文青呢;其實我猜想我大概還是跟大四的我一樣,渴望著可以依賴而全心投入的人,遍尋不著,所以只好往文字上排遣。 09年Oasis來台時,Kok買新CD送的海報現在貼在我的牆上,好笑的是在去他們演唱會之前,我甚至沒好好聽過Oasis的歌,原因大概是身為一個吉他英雄的fans,怎麼可以去喜歡英搖呢?(但更好笑的是,我一樣有U2 CD,超愛Queen,The Rolling Stone,當然,還有The Beatles…) 但是現在他們在台北現場會上唱過的歌曲,我卻每首都耳熟能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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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時候,該往前走了

Share 原來,就這樣,四個月了。也差不多該是時候,揮一揮手,往前走了。 四個月前,奇特的際遇,讓我們真正的開始認識起彼此,兩個多月後,你發現其實你我並不合適。然後我一個人聽著歌、喝著威士忌,看著你寄來的明信片,站在風呼悠著追的樓頂,試著慢慢等著那股情緒過去。一等就是兩個月。 這幾個月來,這個站上寫的文章多多少少都和你有關,只是老是這麼沈溺下去也不是個了局。沈溺在張雨生的歌聲中,還可以解釋是因為他已經離開我14年了,而我幾乎無時或忘,他的才情、他的音樂和他的歌詞。但繼續沈溺在你跟我那不怎麼長的故事中,怎麼說也都不是個什麼好事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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